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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安监局关于对我省部分地区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35个受检的工程项目中,恒福新城商住小区等10个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状况较差(详见附表),检查组发出9份执法建议书,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这类问题主要发生在部分跨省或本省跨地区承接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分公司及项目部明显弱化,其主要表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大部分受检工程有制定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预案的内容缺乏针对性,也未结合工程实际开展演练或仅进行消防演练,对项目部人员和现场工人的应急教育培训工作也不落实。这部分企业有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煤炭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南华建筑公司、湛江粤西建筑工程公司等。

  (二)部分受检项目没有按照工程规模或工程特性配备专职安全员,尤其是一些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在建工程,不仅专职安全员人数不足而且没有分专业配备,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偏弱,未能及时发现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跟踪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组织专家论证、审批及组织施工等环节上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受检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生搬硬套其它工程专项方案;部分受检工程的方案编制人员甚至对方案的编制依据、计算、参数选取、验算标准都解释不清,但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审批通过并进行施工;部分受检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没有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施工,施工企业自检和监理验收手续马虎。

  (四)安全监理工作不落实。部分受检工程的监理企业存在安全监理文件、资料手续不全,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资格没有审查记录,监理细则没有针对工程实际,对发出的整改通知没有跟踪落实。监理人员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理有关法规和文件以及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不熟悉,难以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行有效监理。

  (五)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在顶升、拆卸环节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仍较为突出,包括没有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内容无针对性,施工总承包及监理单位未能严格对专业施工队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认真核查,没有结合本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没有安排专人对设备的顶升、拆卸作业进行旁站监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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