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行政或财政手段保证各市主要新闻媒体为城乡规划公示提供媒介,顺利推进城乡规划公示制的开展,为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提供前提和保障。
(5)完善城市人流集中地段和社区的规划公示栏,使城乡规划的宣传工作长期深入地渗透到城市的各个角落。
2、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公示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公示制度,推动城乡规划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城乡规划制定的权利。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省建设厅在《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公开指引》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广东省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公示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使公众利益真正得到关注和体现,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规划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此项工作应在2007年上半年完成。
(2)各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广东省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办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对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公示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细化,使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和公示制度完全融入日常工作中,促进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珠三角地区城市应在2007年底完成此项工作,其他地区城市应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
3、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平台等硬件设施建设
硬件建设是确保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和公示制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和支撑。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建设成为我省推行电子政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技术支撑和前提条件,城乡规划作为协调和引导城乡空间合理开发和建设的蓝图性政策文件,更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把城乡规划和建设的空间信息在地域上进行直观和客观反映。而其中最关键的是通过共享的信息平台,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开展规划公示工作提供一个有效、高效的载体。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省各市、县逐步建立了城建档案,真实记录了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发展历程,这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信息,也是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地城建档案馆(室)应成为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公示的另一个途径。此外,各地陆续规划建设的城乡规划展览馆,已越来越成为公众了解城乡规划和参与城乡规划的平台,也应成为政府展示城乡规划与建设成就的窗口,对此,各级政府应重视并积极推进。基于上述理解,提出如下硬件设施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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