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填平补齐”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成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彻底消除D级危房;二是通过解决好校舍不足,包括小学、初中大班额和专用教室不够等问题,基本完善教学设施;三是解决好桌凳、教学仪器、图书、体、音、美等设备不足的问题;四是要做好校园规划、硬化、绿化、文化、净化工作。各项教育建设工程必须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按照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用于教育,但不包括教师工资;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要对近三年来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自查自审,凡有拖欠的,必须在2007年8月底前补拨,并用于教育。今明两年,各地要安排一定的迎检专项经费和迎检工作经费,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关爱生命的人本意识,进一步高度重视中小学师生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中小学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常抓不懈,确保师生平安。
(六)切实抓好扫盲工作。要将扫盲与“普九”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并重并举。要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清本地15至50周岁青壮年文盲、半文盲底数,对近三年脱盲人员进行全覆盖巩固提高学习。要利用寒暑假学校放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农民农闲在家的有利时机,组织进行扫盲及巩固提高教育。坚持把扫盲及巩固提高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相结合,与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增强扫盲及巩固提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迎接“国检”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把迎接“国检”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尽快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迎“国检”组织领导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迎检工作责任制,把迎检的各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到相关人员,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两基”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保质保量。“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打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发扬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的“两基”攻坚精神,又要汲取个别地方弄虚作假的教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及时整改。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要建立迎检工作调度制度,加强过程督导检查,及时解决迎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配合做好迎接“国检”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