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落实好相关法规和财税、价格政策。要切实抓好现行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各项鼓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生能源法》、《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切实落实峰谷分时电价、差别电价、梯级水价等能源资源价格政策。执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71号)文件精神要求,市政府成立“安阳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节能工作,研究解决节能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设立节能管理机构,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强化监督管理,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结合节能目标和工作实际,列出年度目标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发改、建设、交通、煤炭、商务、旅游、农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和领域的节能工作;市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各行业总会的节能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节能工作。财政、统计、科技、环保、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节能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多个领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宣传节能工作的形势、意义和任务。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纳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组织中小学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从小培育良好节约意识。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深入到车间、班组和一线职工中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节能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增强全民、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