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的通知
(闽经贸函商业[2007]153号)
各设区市(厦门除外)经贸委(经委、贸发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届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暨首届全国农村商品对接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7〕36号,请登录网站http://www.irgsf.gov.cn查阅)要求,我委决定组团参展参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本届展会对我省优势产品出口和开发、采购适合农村市场的日用消费品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地要充分认清做好参展参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要求相关企业登录上述网站认真查阅有关资料,认真组织能体现我省产业特色和优势的生产企业、有一定实力的流通企业、经营日用消费品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双百市场工程”试点市场、企业参展参会。
二、按时报名,及时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