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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昌市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许政[2007]13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质量和品牌意识,大力推进以质取胜和名牌带动战略,深入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提升,创建了一批市场信誉好、竞争力强的品牌,为我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质量和品牌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在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许昌县人民政府等23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努力提高质量和品牌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和品牌创建活动,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许昌市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许昌市质量立市、名牌兴业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长葛市人民政府

  许昌县人民政府

  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许昌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许昌市建委

  许昌市旅游局

  许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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