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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18.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三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年级不超过2小时。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做和选做,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严禁一切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及损害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的行为,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学校要加强对各科作业布置的管理和协调,控制和调节学生每日各学科课外作业总量。
  19.严格控制教辅资料数量,减轻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辅资料。开展各类专题教育要以国家课程的学科教学渗透、地方课程教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为主,原则上不编写活动用书。确需发行专题教育活动用书,应以活动组织单位赠送和学校购买为主,不得要求学生购买。
  20.严格考试管理。要控制义务教育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次数。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举行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初中除毕业升学考试外,其他考试均由学校自行组织。不得搞学校和班级排名,不得对学生进行排名次和公布或变相公布学生成绩。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类竞赛活动。
  六、加快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发挥评价制度的导向作用
  21.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体系、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和学生学习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成长记录,完善学生电子档案,努力进行评价功能、内容、方法上的变革,转变评价主体,创新评价标准,实行多样化的评价方式,促进教师、学生共同发展。在对我市义务教育段教育状况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与新课改接轨、符合我市实际、操作性强的考试录取办法,使之更适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加大中考改革力度,在初中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中考以升学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进行综合评价和录取,同时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普通高中要向高等学校提供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加强考试方式方法和试题的研究,取消不能反映基本能力的标准和考试,以科学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来指导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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