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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三)要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方针政策,介绍有关企业上市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推广优质上市公司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提高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四)企业上市主管部门要帮助上市后备资源企业选择优秀券商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审批事项尽快办理,建立起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五)做好对拟上市公司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与券商签订上市保荐协议并报山东证监局备案后,企业上市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确定为拟上市公司,纳入拟上市公司管理体系。
  (六)企业上市主管部门要对全市上市后备资源企业进行分类梳理,依据全面培育、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形成“培育一批、辅导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上市推进格局。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为企业加快上市提供培育资金。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
  调整淄博市证券工作协调指导小组,邀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山东证监局有关专家担任领导小组顾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改办)负责做好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协调、组织和调度工作。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强化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上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淄博市证券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淄博市证券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顶岐(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吴明君(副市长)
  成 员:李胜利(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胡希德(市体改办主任)
      朱文平(市发改委副主任、招商局局长)
      刘秉敏(市经贸委副主任)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朱拥军(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孙 恒(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沙向东(市建委副主任)
      杨继明(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少军(市体改办副主任)
      高林海(市房管局副局长)
      杨 林(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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