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市直部门、行业所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强化国资监管职能(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经委、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
49、建立健全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改革项目审批制度,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50、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市经委具体负责)
51、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部门预算制度;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52、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财政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
53、进一步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54、推进县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市监察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按照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部署,制定配套政策,做好改革试点(市人事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55、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市文化局具体负责)
56、继续深化教育、卫生、供销、粮食流通体制等各方面的改革(市教育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具体负责)
57、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和服务产品出口。加强5大出口基地建设,提高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科技局具体负责)
58、帮助企业做好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有关工作,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含量的生产环节和研发领域,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市商务局、招商局具体负责)
七、进一步做好财税、金融和物价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
59、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增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和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市财政局具体负责)
60、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具体负责)
61、严格预算管理,确保法定支出,增加对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市财政局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