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力争规模内企业科研经费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年内新增10家以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创建1~2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研究制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政策(市科技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23、全力做好宜昌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申报和争取工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2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
三、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积极试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一)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26、做强做大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10家龙头企业,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加10亿元以上。优化粮食品种结构,继续大力发展6大特色产业。围绕龙头企业,重点建设30万亩优质甜橙、60万亩优质柑橘、300万头优质生猪、100万只山羊、10万亩优质烟叶等10大基地。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实现农产品优质化和专用化。着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培育秭归脐橙、宜昌蜜桔、采花毛尖、清江鱼、火烧坪蔬菜等10大品牌,重点抓好茶叶、柑橘两大产业的品牌整合(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科技局、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具体负责)
(二)深化农村改革
27、深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机关运转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土地双层经营体制,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办公室、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供销社、市委编办具体负责)
28、加快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市农业局、畜牧局具体负责);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年内完成县市联社的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市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29、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增强供销社服务“三农”的能力,完善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市供销社、商务局具体负责)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