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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予以印发。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步伐,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分解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每项工作任务要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实施进度和实施要求,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为强化对各项工作任务的检查督办,请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底和11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落实情况好的予以表扬,对落实情况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意见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市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

  2、市县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具体负责)

  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具体负责)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供销社具体负责)

  5、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外贸出口增长15%(市商务局、招商局具体负责)

  6、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市农业局、水利水电局、林业局、财政局具体负责)

  9、城镇新增就业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

  二、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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