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函〔2007〕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华侨农场体制改革,促进华侨农场产业发展,切实解决其历史遗留问题,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于 迅(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姜斯宪(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陈国舜(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立民(省维稳办副主任)
朱允山(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傅信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存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丁式江(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刘 锦(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韩涿生(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郭奕秋(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吴少雄(文昌市政府副市长)
陈列雄(琼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符立东(万宁市委副书记)
邢俊强(东方市政府副市长)
杨思涛(澄迈县政府县长)
海南省推进华侨农场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与改革厅),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朱允山(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少敏(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巡视员)。办公室组成人员:吴少怀(省维稳办)、祁昌平(省发展与改革厅)、吴国晖(省财政厅)、李琼(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孙善芳(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吴开进(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李贤忠(省国资委)、肖逸生(省农垦总局)、符史群(文昌市政府)、陈海燕(琼海市政府)、吴明(万宁市政府)、林福发(东方市政府)、卢勇(澄迈县政府)。联系电话:65333565,传真:6533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