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在设区的市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体制。加快研究制定劳动保障诚信监管制度并在全省普遍推广。建立健全监察工作目标责任、评议考核、调查与处理分离和案件主办监察员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综合执法,建立部门协作长效机制。继续扩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覆盖面,做到应检尽检,进一步改进书面审查方法,实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积极实行网上报送书面资料审查,提高执法效率。继续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活动,对重点违法领域和突出违法现象进行集中打击。加大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违法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结案率力争达到100%。
(3)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及普法教育工作制度。完善行政许可窗口办理制度,落实“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运作机制,实现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强化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
(4)切实做好劳动保障方面的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和谐山东”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稳定工作排查调处制度,变事后的被动处理为事前的主动排查调处,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并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企业,化解在始发状态。做好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介入,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6.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在城镇街道、社区和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普遍健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实现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全省联网,基本做到就业信息和社会保险信息共享,使各个机构能够向劳动者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服务。
(2)完善信息系统。在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上,依据国家金保工程网络建设要求,搭建省、市两级劳动保障系统网络,与全国广域主干网相衔接,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安全可靠、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网络。以网络为依托,重构和优化业务处理模式,建立规范的业务管理体系、严密的基金监督体系、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科学的宏观管理体系。
(3)加强劳动保障科学研究。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决策支持。加快劳动保障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加强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人员素质,激励科研人员开拓创新,多出成果。大力推广应用科研成果,促进决策、管理、服务科学化。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科研工作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
(4)强化统计服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普遍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统计调查方法,建立以远程直报为基础,以抽样调查为重点,以数据扫描为辅助,以社区平台为补充的调查方法体系,建立反映小康社会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指标体系和监测预警系统。
(5)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机构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构建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组织体系。加强劳动保障业务培训,不断改善系统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和施行劳动保障主要工作领域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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