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科医学教育。
1、医学院校全科医学教育。适应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需要,加快医学教育改革,在高等医学院校中普遍开设全科医学必修课和选修课,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服务模式,为将来成为全科医师打下基础。
2、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加强全科医师骨干培训,使其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业务骨干人才。同时对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在岗医生、护士、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以及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脱产、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在2010年以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
3、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吸引医学院校普通本科毕业生,经过3年规范化培训,取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积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探索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师的有效途径和模式,逐步总结推广。
自2007年起,凡分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都要到本地区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参加为期一年的全科医学培训。
4、全科医学继续教育。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积极开展以全科医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使其适应全科医学的发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把全科医学知识纳入综合医院专科医师的继续教育,使专科医师了解全科医学概念,全科医疗的思维模式和服务方式,树立大卫生观念,以便更好地与全科医师进行沟通与合作,并在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发展全科医学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推进全科医学学科和基地建设
1、学科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建立全科医学学科,融医、教、研为一体,承担全科医学临床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指导、全科医师骨干培养和毕业后教育、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通过学科建设的示范作用,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性调整,不断探索新型的全科医学服务模式。
2、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全科医学培训基地网络。根据培训任务和职能分工,省卫生厅认可一批省级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作为培养全科医师骨干和毕业后教育的场所。地区卫生局认可辖区的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3、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建立一支由理论、临床和社区教学人员构成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要注意吸引一批热爱全科医学教育事业,有经验的临床医学专家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全科医师骨干,通过相应的培训,充实到师资队伍,同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邀请国内专家讲学,选送人员赴先进省(市)学习进修,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师资培训,建立一支高水平,数量充实的师资队伍。从而加强全科医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尽快提高全省全科医学的学术研究水平,为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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