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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定期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省卫生厅和各市州卫生局每年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检,检查项目数不低于10%。对远程教育教学站及有关单位的教学效果和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估。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造继续医学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事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医疗卫生单位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确立继续医学教育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强领导,把继续医学教育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调整充实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并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否合格与执业再注册、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同时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转变成卫生技术人员自觉的行动。
  (二)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的规范管理。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继续医学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修订《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办法》等,使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格按照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划(试行)》的要求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评估指导和项目活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益,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突出重点,切合实际。坚持“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根据实际需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强传染性疾病防治、重大疾病控制、社区卫生以及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并列入全员培训的内容。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各种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和条件,加强协调沟通,发挥各个相关单位、组织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积极发展远程和网络继续医学教育,使更多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就近、方便地参加相关卫生专业知识的学习。
  (四)建立基地,保证质量。建立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学科优势和师资优势,注重创新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带动全省高水平、高质量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开展。同时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重新认可,实行优胜劣汰,保证基地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争取创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为我省卫生专业人员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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