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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吉卫发〔2007〕32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吉林大学、北华大学、延边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
  现将《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省继续医学教育现状
  “十五”期间,我省各级卫生部门积极贯彻实施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使全省各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得到普及和发展。通过实践,逐步探索出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律和特点,构建起了有效的继续医学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了继续医学教育的项目审批、学分授予、项目管理、评估考核、档案管理和远程教育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了形式多样化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学术交流会、业务讲座、远程教育和自学等不同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基本满足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的需要。各地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覆盖面达到85%以上,举办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二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平均学分达标率达85%以上,实现了国家“十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三个“85%”的目标要求,促进了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但是,我省的继续医学教育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发展的还不够平衡,地区、城乡、单位、学科之间差异较大;有的地区和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高质量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不足和利用效率不高问题并存;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各类卫生专业人员的需要;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也比较普遍。尤其是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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