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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决定
(濮政〔2007〕27号)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强力推进以工兴市、科教兴濮、人才强市、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和品牌城市战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华龙区人民政府等29个单位为2006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6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2006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一、县(区)(2个)
  华龙区人民政府、范县人民政府
  二、市直部门(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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