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工作
2007年是全面实施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各级经贸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广东省经贸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要求,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制定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围绕构建和谐广东的大局,结合我省今年经贸工作实际,明确2007年度普法重点、普法要求、普法方式。
2、突出做好专题普法。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主题,扩大经贸法规的社会影响力。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
3、保证普法教材。编印《经贸法规汇编(二)》,做好国家和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学习教材、读本、汇编的组织征订工作,确保经贸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
3、提高普法骨干业务水平。对全省经贸部门的普法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法业务水平,更好地为普法工作服务。
4、加强普法工作沟通交流。在经贸委网站、《广东经贸》等刊物上开辟普法专栏,及时通报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信息及普法工作动态。召开普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沟通与交流。
五、夯实法制服务基础,提高工作水平
经贸法制工作要围绕经贸中心工作开展。通过加强法制服务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经贸法制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于经贸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1、开展经贸法律问题研究。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贸综合执法等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议,更好促进经贸工作。
2、健全经贸法制工作各项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经贸部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规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确保经贸部门对许可后实施的监管到位;制定经贸委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使经贸委法制工作的各项制度日臻健全,保证经贸委法制建设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3、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式 。密切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委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处室,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让人民满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