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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二)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架构。加快以财务监管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分配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收益制度、国有资本评估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务监管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国有金融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国有中小企业原则上实行整体改制,鼓励企业员工、经营者和社会资金参股、控股。大型国有企业和基础性、垄断性领域企业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上市等办法加快改制,优化企业产权结构。依法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和调整,使国有资本逐步从旧机制造成的经济困境中退出,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实现我市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得到长足发展。
  3、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经理人制度,全面取消企业行政待遇,由国资监管部门对企业负责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新模式,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及12个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放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政策,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继续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探索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和转移支付政策,完善镇村两级财政保障机制,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从以农民负担为主逐步转变为以各级政府财政为主。创新农村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镇村集体资产审计,完善财务管理,管好用活农村集体资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落实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流转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处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流转行为。继续完善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征地公告听证制度,加快建立征地补偿款实名支付制度以及征地安置补助基金,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承包款、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适应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抓紧修编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新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拓展城市和城镇发展空间。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按照“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妥善解决我市农村信用社的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按时完成增资扩股和压降不良贷款任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产权管理和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达到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和兑付的要求,使农村信用社更有效地发挥服务“三农”的功能。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基金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引导和鼓励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
  适应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抓紧修改《汕头经济特区土地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覆盖范围,解决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的集体土地办理抵押登记问题。
  4、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度,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完善粮食直补和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粮食价格监管机制,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和粮食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安全。
  5、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推进林业分类管理体制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权划分、分级界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区划界定工作;按“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的要求,逐步将林业专业化技术检验职能从林业执法职能中剥离开来。
  6、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股份制、合作制和混合制为主要形式的供销系统改革步伐。完善社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本参与企业重组,加快建立起连接城乡的农资商品、农副产品、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四大经营服务网络。至2010年,力争实现全市供销系统总体扭亏为盈。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技服务,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四)推进和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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