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房管局、市广电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邮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
第二组:政府机构中除第一组以外的部门及直属单位(32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委、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水利水电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口与计生委、市外办、市人防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扶贫办、市法制办、市三峡工委、市移民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方志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招商局、市体育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无委办。
第三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及直属单位(32个)。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市台办、市信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侨联、市档案局、市委党史办、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文明办、三峡日报社、三峡晚报社。
三、评选办法
群众满意机关每年评选一次,于当年年底进行,直接由群众代表进行满意度投票测评产生。
(一)群众代表构成。
群众代表由各方面人员组成,共1200名,其中非特定代表随机产生。
1、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委员除外)共140名,占11.67%。其中市党代会代表20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60名。
2、县市区机关干部代表210名,占17.49%。其中县市区和宜昌开发区机关干部各15名。
3、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代表100名,占8.33%。其中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务干部(领导干部除外)各1名,机关工委干部6名。
4、市直二级单位代表50名,占4.17%。
5、中省在宜单位代表30名,占2.50%。
6、企业代表360名,占30.00%。其中市属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外贸企事业、旅游企业代表各30名,个体企业代表60名,共180名;县市和夷陵区企业代表各20名,共18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