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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

  3、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紧紧抓住发达国家、国内沿海地区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积极合理有效地吸收外来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注重处理好利用外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利用外资与优化产业结构结合起来、与延伸产业链条和增强配套能力结合起来,促进电力、化工、食品医药等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装备制造、轻纺、建材、冶金等传统产业不断改造提升。采取积极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引导外资投向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园区),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重点引进能够提升宜昌现代制造业和市场竞争力的工业项目。积极推进商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外资项目的引进。鼓励外资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鼓励外商来我市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培训中心。鼓励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

  4、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工业和科技园区)建设。加强宜昌开发区、宜昌化学工业园区建设,整合资源,调整结构,完善宜昌开发区“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扩大开发区规模,拓展开发空间,努力把宜昌开发区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多渠道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使宜昌开发区真正成为宜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示范区,成为工业强市、沿江突破的排头兵。加大对各个省级开发区及县市区一级开发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使其成为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窗口和载体。

  5、进一步加大对内开放力度。按照“不求所有,只求所在”的原则,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抓住招商引资和鼓励企业外拓发展两条主线,主动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经济合作,增强宜昌作为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着力发展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省市、武汉和重庆两大经济协作区的交流,重点开展产品技术、科技教育、商贸物流、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构建经济互补、互动发展的新格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多种形式到外地投资发展,参与资产重组、资源分配、产业分工和市场分割、实行低成本扩张,培育一批立足宜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或集团。“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引进内资100亿元以上,平均每年达到20亿元以上,累计引进重点投资、合作项目10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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