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办理结果报告》基本格式
× × 人民政府(部门)
发文字号 签发人:× × ×
关于市政府领导第× × ×号批示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 ×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月×日关于× × × × × × × 的批示件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过程(反映接到批示事项后的签批和研究落实的过程)
……
二、基本情况(反映对批示事项的分析研究、调查论证情况及办理结果)
……
三、意见和建议(反映对进一步落实批示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
(单位公章)
二OO × 年 × 月 × 日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说 明
1.用纸为A4型(210mm×297mm)。
2.文件版心为156mm×225mm。
3.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发文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小标宋体字,也可使用圆标宋体字或手写体,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不小于22mm(高)×15mm(宽)。
4.发文字号、签发人居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
5.发文字号、签发人之下4 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公文标题位于红色反线下空2行,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
7.主送机关位于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8.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每行28字,每页22行,双面印刷。
9.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