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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七、强化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有关部门要对路面执法、车辆改装、车辆牌证管理、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工作,加强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强化对各基层责任单位和治超站点的监管,及时查处一线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在治超执法工作中,要继续执行治超“五不准”规定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坚持依法治超,切实规范行为。
  八、加强信息沟通与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有效地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确保治理工作中各个时段、每个环节、相关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年底前,市治超办将根据各部门职责对各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附件:新乡市开展打击恶意超限运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新乡市开展打击恶意超限运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治超工作作出的指示要求,为扩大治超成果,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恶意囤集、堵站、集结闯岗、绕行超限超载检测站等违法现象,同时进一步查处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超限运输车辆,依法整治各类违规经营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政府“三项治理”工作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恶意超限运输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交通“三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以打击恶意超限运输为重点,按照固定站点治理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源头治超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进一步扩大治超成果,使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无牌无证的超限运输车辆得到根治,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予以强制恢复,违规经营运输企业和货运场站受到查处。
  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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