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定期与中省在宜单位联系制度,加强对中省在宜单位党建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根据中省在宜单位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实际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2、加强对改制企业、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管理。
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建,抓好改制企业的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进一步抓好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围绕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持之以恒地抓组建,不断提高组建率,进一步理顺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五好创建,努力在探索党组织与业主互信互动机制、维护职工权益机制、建立工作考评机制、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上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商局)
3、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
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和党员队伍的战斗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既能组织党员又能领导群众的战斗堡垒,把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既能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又能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核心,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既能永葆先锋本色,又能团结带领群众的中坚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4、针对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帮助。
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突出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把发展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出路,通过发展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要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完善选拔任用机制,以选“班长”为重点,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要完善各项配套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要通过精简人员、撤并机构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抓好“两推一选”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农村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委)
5、研究解决乡镇的经费保障、负债和人员分流等问题。
认真研究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加大各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合理界定县乡政府事权范围,明确县乡财政支出责任。深化职务消费改革,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鼓励乡镇加快经济发展。原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要探索和完善“以钱养事”的新机制,保障公益性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村账乡管制度和村级民主理财制度,严格锁定旧债,采取划转、冲抵、资源资产变现、清收还欠等方式逐步消化旧债,坚决杜绝新增债务。防止乡镇超财力进行基本建设,高成本招商引资。积极化解乡镇转制站所的债权债务。妥善安置乡镇改革中的分流人员,保证退有保障,去有门路。完善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鼓励分流人员买断身份。积极培植分流载体,制定优惠政策扶持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各县市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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