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6个区(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空气环境
--城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328天(占全年的90%)。
辐射环境
--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污染防治指标。
总量控制
--COD排放量控制在37890.4吨,入河量控制在15560吨;
--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384吨,入河量控制在2120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7.95万吨;
--烟尘排放量控制在1.51万吨;
--粉尘排放量控制在8.69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控制在0.02万吨。
污染治理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95%;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达到10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火力发电(热电)行业脱硫项目建设率100%。
污染预防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18千克/万元;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34千克/万元;
--单位GDP水耗控制在125m3/万元;
--农用化肥使用强度控制在300千克/公顷。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指标。
--受保护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森林覆盖率34%。
4.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占同期GDP的3%;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100%;
--配置1个应急监测系统,新建1个大气自动监测站;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全市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
三、“十一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总结探索建材、电力、煤化工等行业的循环经济建设模式,在点、线、面三个层次和生产、消费两大领域,引导循环经济企业、循环经济园区、循环经济社会的建设。逐步将我市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为主的经济模式转变为对资源的“低度开采、高度利用、低量排放”为主要特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努力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全面削减工业污染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