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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五)生态市建设工作全面启动。编制了《枣庄生态市建设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并形成了决议。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了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并认真进行了分解。建成了抱犊崮国家级森林公园、熊耳山国家地质公园,开展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试点,初步建成了滨湖湿地风景保护区、峄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9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10个园区(企业)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63家重点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成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1个、生态文明村141个、省级绿色社区11个、各级绿色学校87所。实施林业大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7.5%;实施矿山限采和塌陷地治理工程,关闭了28家禁采区内的小矿山企业,对1300多公顷塌陷地进行了治理。
  (六)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连续五年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95%以上。全市共否决重污染项目26个,建议调整9个新建项目的拟选厂址,处罚违法企业15个,停建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7个,有效的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七)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建成8个城市大气自动监测站和2个重点流域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按时发布了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重点流域水质月报。实施了山东“数字环保”工程,建设了市级环境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枣庄环保》网站,建成了全市环保局域网和监测网络,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安装了11套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并推行了第三方运营管理。
  “十五”环境保护工作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全市的环境质量与上级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出境河流水质要达到南水北调的水质要求,治污任务十分艰巨。结构性污染仍然较重,以能源、建材、造纸、化工为主的工业结构短期内难以实现根本性转变;二氧化硫、粉尘治理任务较重;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等各类新的污染呈上升趋势;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压力较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不适应环保形势的要求。上述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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