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枣政发〔2006〕7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枣庄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根据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为加快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十五”以来,我市各级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生态环境破坏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流域和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05年全年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328天。纳入省考核的7条河流出境水质有两条达到目标要求,分别达到Ⅲ类和IV类水标准。城郭河群乐桥、峄城沙河泥沟桥、薛排沟彭口闸、新薛河洛房桥和小季河季庄桥断面COD年均值由2000年的280mg/l、48.5mg/l、130mg/l、126mg/l和58mg/l下降到2005年的68.4mg/l、26mg/l、71.3mg/l、 34mg/l和35mg/l。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十五”期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90%以上,2005年SO2、COD、氨氮、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5230吨、46831吨、5114吨、17800吨、96500吨以内,其中氨氮、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比“十五”计划减少30%、11%、24.7%。
(三)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39个项目完成70%,投资1.28亿元对77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关闭50家造纸、淀粉和酿酒企业。全面开展了水泥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关闭了6.6万吨以下水泥立窑生产线,投资1.2亿元对239条水泥立窑生产线安装了静电或大布袋除尘器。
(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座,处理能力达到17万吨/日。开工建设了台儿庄、峄城、山亭和市汇泉污水处理厂。取缔小炼焦325个,取缔小塑料、小选矿、小粉磨395个;取缔禁燃区内小锅炉、茶水炉300多台;在宾馆饭店安装油烟净化器120台;实施了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市驻地集中供热面积达到44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