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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牵头部门:市交通局
  协同部门:市公安水上分局
  (4)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利用船、趸从事餐饮活动,将洗尘渔港、长天一色餐饮船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
  协同部门:市建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创建办、市水上公安分局、市公安交管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5)禁止饮用水源地周边居民、游客和停泊船只向水体倾倒垃圾、粪便及排放污染物,及时清除水面及沿岸的垃圾和漂浮物。
  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协同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
  (6)江西造船厂、江西省航务管理局工程船厂、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废水治理并改道排放。制订江西造船厂、江西省航务管理局工程船厂、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远期搬迁计划。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协同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7)朝阳水厂取水口上游800米处西湖区政府片区积水排涝口截污。
  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
  完成时间:2006年12月
  (8)加快麦园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治理工程进度。牵头部门:市市容局
  完成时间:2007年2月
  (9)实施双港水厂取水口向赣江大桥上游迁移工程,消除双港水厂取水水质的污染。
  牵头部门: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间:2007年5月
  (10)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桩、宣传标志牌和护堤绿化隔离带,在各水厂取水口设置围网。
  牵头部门: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铁路局
  完成时间:2007年6月
  (11)对经新洲闸进入赣江的抚河故道、经六孔闸进入赣江的瀛上河沿线截污、清淤,使抚河故道、瀛上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改善下正街水厂、双港水厂源水水质,确保饮用水安全。
  牵头部门:市市政公用局
  完成时间:2007年12月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供水企业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积极采用水质在线检测技术和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提高检测水平和快速反映能力。完善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发布生活饮用水源水质信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建立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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