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
完成时间:11月份
(三)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乱检查、滥用抗生素等行为。要在继续抓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把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
6、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切实规范和净化药品广告市场。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保健食品、药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疗效,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等行为。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纠风办、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完成时间:全年
7、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责任部门: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8、加强药品价格监督,规范药品定价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秩序。尤其要对医疗机构存在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大力进行整顿和规范。要开展药品医疗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实行明码标价,不落实国家降价措施、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全市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间:全年
9、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中标药品采购、使用和让利情况的监督。对拒不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违反规定使用非招标药品,不履行合同,不按时付款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药品投标企业实行准入制,对规避招标、中标品种不配送,搞临床促销等,干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企业,要给予“黄牌警告”或取消参加全市药品投标资格的处罚。
责任部门:市纠风办、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
完成时间:全年
(四)大力推行惠民便民举措
10、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单病种限价治疗工作,认真执行“三免四减半”及济困门诊、济困病房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省、市卫生部门便民服务措施,着力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全市各医疗机构
完成时间:全年
(五)健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1、完善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和充实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定期召开由卫生、监察、纠风、工商、物价、药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市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药监局
完成时间:3月份
三、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