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中共江苏省水利厅党组关于2007年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07年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满意的水利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厅党组提出了《关于2007年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中共江苏省水利厅党组
关于2007年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2007年水利厅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好更优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建设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的江苏水利行业形象为目标,以强化服务意识、整改突出问题、创建文明处室、深化行风建设为主要内容,努力在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服务效能、求真务实创新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加快推进江苏现代水利事业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党中央对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出的这一重大部署,为我们持之以恒地推进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任务,对全省水利系统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与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全省水利系统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直接关系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也直接关系到各级水行政机关和水利行业的社会形象。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始终是全省水利系统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近年来,厅党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机关作风建设“三转变、三服务”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在建设务实为民的水行政机关和清正廉洁水利的行业形象上取得了新成绩,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万人评议省级机关活动中,连续两次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扬。但是,我们也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对照“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对照新时期江苏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水利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仍然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一是机关的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与基层的发展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水利在服务科学发展、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三是某些地方在水费征收方面,存在不公开、不透明问题,基层群众意见较大;四是少数机关部门对基层服务态度生硬,作风比较恶劣,等等。这些问题尽管不是普遍现象,但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认真落实整改,势必影响机关的作风建设,损害水利行业形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深化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真正做到以过硬的机关作风、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水利事业,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