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整体水平稳居全省前列,电力、化工、食品医药等主要支柱产业力争在全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磷化工、建材、医药、食品、化肥、农产品等主要产品的质量达到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管理机制。
1、工业产品质量。到2010年,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9%以上,增加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50项,省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纳入定期检查计划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5%。重点培育3~5个中国名牌产品,1~2件国家驰名商标,10~15个国家免检产品,70~80个省级名牌产品,新增8~10件省著名商标。通过加大工业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质量,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效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强企业和名牌产品,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全市经济的带动效益,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食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全市28类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市场准入。
2、农产品质量。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立足特色农业产业,依靠科技进步,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柑橘、畜牧、水产、茶叶、高山蔬菜、中药材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到2010年,主要农产品优质率比“十五”时期提高5~10个百分点;农产品实现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识品牌达200个以上;力争创3~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总数达到110项。农业地方标准达到100项,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销售收入10亿以上的达到4家,5亿以上的达到10家,亿元以上的达到30家。
3、工程质量。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到2010年,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每年创市优质工程“夷陵杯”30项,创市“交通先行杯”优质工程1~2项,创省优质工程“楚天杯”10项,积极争创建设工程国家鲁班奖。
4、环保质量。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持有排污许可证,按许可量要求排放;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无环境违法行为,无环境污染事故;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环保验收合格;自觉实施清洁生产,采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得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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