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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成品油及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通知

  十二、附则
  (一)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北京市商务局。

  附表1
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存根

  许补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和/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如下内容:(可附页)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人电话:
  经办人:     许可部门负责人:

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

  许补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和/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请补正如下内容:(可附页)

  特此告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附表2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存根

  许受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人电话:
  经办人:      许可部门负责人: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许受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附表3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
  许退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申请人:        申请人电话:
  经办人:      许可部门负责人:

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许退字〔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附表4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北京市商务局:
  我(单位)现向贵局申请  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2、
  3、
  4、
  5、
  6、
  7、
  8、

  我(单位)承诺:以上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请贵局依法审查并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表5
北京市商务局办理行政许可告知书

    :
  您(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的办理          行政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共   件收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查,需您(贵单位)补正以下材料:
  1、
  2、
  3、
  4、
  5、
  6、

  特此告知。

北京市商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市商务局留存,一份交申请人。

  附表6
北京市商务局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您(贵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的办理          行政许可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共  件收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查,决定受理您(贵单位)的申请。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市商务局留存,一份交申请人。

  附表7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受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8
北京市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审批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务局制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字迹工整。
  二、“位置分类”指:国道、省道、高速、区县乡道、城区加油站、环线上(内)等。
  三、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等;
  2.发展改革部门核发的加油站项目核准文件;
  3.提交与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6.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7.加油站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
  8.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9.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资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不需要提供此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1.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2.环保部门核发的《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批复》;
  13.气象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建筑物防雷安全检测证》;
  1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加油机经计量检验合格的《检定证书》及加油员上岗证;
  1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16.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
  17.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8.审核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此表连同附带材料上报企业拟注册所在地区(县)商务局。

┌─────┬───────────────────────────┬───┬─────────┐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         │
│     │                           │表人 │         │
│     │                           │(负责 │         │
│     │                           │人)  │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         │
│     │                           │码  │         │
├─────┼───────────────────────────┴───┴─────────┤
│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民营企业                   │
│     │□外商独资   □合资中方控股   □合资外方控股                 │
├─────┼─────────────────────────────────────────┤
│ 经营方式 │□自有自营   □租赁经营  □特许加盟  □委托管理              │
├─────┼─────────────────┬─────────────┬─────────┤
│出租方及特│                 │租赁及特许合同期限    │         │
│许方企业名│                 │             │         │
│  称  │                 │             │         │
├─────┼─────────────────┼─────────────┼─────────┤
│ 注册资金 │                 │总资产          │         │
├─────┼─────────────────┼─────────────┼─────────┤
│ 从业人数 │                 │     其中专业     │         │
│     │                 │     技术人员     │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加│加油站│                                         │
│油│名 称│                                         │
│站├───┼──────────────────────┬─────────────┬────┤
│及│建站地│                      │位置分类         │    │
│配│址  │                      │             │    │
│套├───┼──────────────────────┼─────────────┼────┤
│设│占地面│          ㎡            │罩棚面积         │  ㎡  │
│施│积  │                      │             │    │
│基├───┴────┬─────────────────┼─────────────┼────┤
│本│加油机     │             台    │加油枪          │   支 │
│情├────────┴───┬─────────────┼─────────────┴────┤
│况│     汽油罐     │     柴油罐     │        煤油罐        │
│ ├────────┬───┼───┬─────────┼─────────────┬────┤
│ │个数      │总容量│个数 │   总容量   │个数           │ 总容量 │
│ │        │立方米│   │   立方米   │             │ 立方米 │
│ ├────────┼───┼───┼─────────┼─────────────┼────┤
│ │        │   │   │         │             │    │
│ ├────────┼───┴───┴─────────┴─────────────┴────┤
│ │进油渠道    │                                    │
├─┴────────┼────────────────────────────────────┤
│    企业    │                                    │
│    申报    │                                    │
│    说明    │                                    │
│          │法定代表人                               │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所在区(县)商务局 │主管局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
├──────────┼─────────────────────────────┤
│   市商务局   │主管局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
└──────────┴─────────────────────────────┘


  附表9
北京市成品油仓储企业经营资格审核表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商务局制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三份,字迹工整。
  二、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印章):
  1.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的具体原因、各投资方出资情况、油库情况及成品油仓储业务开展方案等;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的书面决议文件;
  2.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证明文件或验资报告;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5.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库容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符合油库发展规划的成品油油库使用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6.发展改革部门核发的油库项目核准文件;
  7.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批准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8.规划部门核发的油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建设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10.消防部门核发的油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1.环保部门核发的油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12.气象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建筑物防雷安全检测证》;
  1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油库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检定证书》;
  14.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油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10000吨以上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
  1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16.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油库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交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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