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春游等集体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督字[2007]1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目前正值春游时节,“五一”黄金周也即将来临。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最近在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时发生了4死(3名学生、1名教师)5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教育部为此于4月13日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积极预防,科学预防”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4月18日,省、市政府又先后召开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省政府王军民副省长和市政府刘有先副市长分别针对教育部门组织学生春游和“五一”黄金周的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紧急通报要求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春游等集体活动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将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蒋王中心小学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通报到所有学校和全体师生,并结合本次事故立即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组织春游、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对旅游社的资质、学生乘坐车辆、驾驶人员、出行路线、活动地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要严格中小学校开展春游等集体活动的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春游报批管理工作,既不因噎废食,又要高度警惕,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过问,审核活动方案,严格把关。
三、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制订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方案时,要主动征求并听取所在区县公安、卫生等部门的意见,并请相关部门在活动现场进行指导。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要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带队教师要组织好学生按顺序上下车,确保每个学生都系好安全带,不让学生在车上打闹、嬉戏,并提醒司机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
各区县、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有关学生春游等安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度过“五一”黄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