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职能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重点学习掌握宏观调控、投资管理、规划监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资源利用、财政金融、市场准入、科技创新、对外贸易以及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人口、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学习重要的国际条约、世贸规则和其它重要的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惯例。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要结合发展改革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是: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开展投资体制改革、发展规划、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开展鼓励自主创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农民利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强化社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依法解决行政纠纷,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学用并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
法制宣传的根本目的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1、推进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结合我省发展改革的实践,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在投资管理、规划监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节能降耗、循环经济、资源利用、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立法,“五五”期间,要使我省发展改革工作的主要职能,做到有法可依。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准确把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质和内涵,认真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层级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处室、岗位,并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