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交办〔2007〕3号)
省运管局、厅信息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06〕337)及交通部公路司、科教司与省厅签订的任务书要求,为明确工作分工、经费安排和进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落实。
一、试点工作分工及费用
1.厅信息中心负责连通交通部与省厅的网络,并负责提供一台前置服务器硬件设备用于部省道路运输数据的传输;
2.省运管局负责连通省厅的前置服务器,安装调试交通部下发的前置服务器的软件系统,并开发相应的技术接口,提供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所需的业务数据;
各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承担单位负责解决。
二、试点工作进度计划
1.基础准备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由厅信息中心负责;
2.开发测试阶段:2006年11月~2007年5月,由省运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