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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品牌立校的原则。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突出行业特色,打造强势专业;始终将培养高素质的毕业生作为学校工作的中心,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树形象;宣传学校悠久的办学历史、良好的办学条件、高水平的师资力量,在省内乃至全国树立品牌。
  2.面向市场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探索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强化经营意识,在讲求社会效益、教育效益的同时讲求经济效益。
  3.跳出学校发展学校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新路子;全面提升对外合作的规模和水平,主动利用省内外、行业内外教学资源,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三、“十一五”交通职业教育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建立“一个体系”
  努力建立市场需求与劳动就业相结合、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集体培训与函授及远程教育相结合、高职与中技相结合,结构相对合理、专业较为齐全、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较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交通现代化建设需求的灵活开放的交通职业教育体系。
  (二)工作重点:推进“三大跨越”
  1.推进学生素质的跨越。
  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胜任不同职业岗位需要,具有一定的知识结构和技术技能结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人才。为此,不仅要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更要重视学生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重视学生社会生存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培养,将职业素质由职业技能扩展到综合素质、由简单地满足岗位需求扩展到适应社会发展。
  第一,培养学生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要根据交通发展、交通行业岗位群的变化,科学设置课程体系、科学确定教学内容,巩固公路工程、航海、汽车运用、交通机械等传统专业,强化品牌和特色,构建与交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质量的专业课教学体系;要深化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努力提高专业课的教学水平,使学生切实掌握未来就业岗位所需的各种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搭建、开发、利用信息平台、教育培训软件,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第二,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要把教学活动与交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锻炼,加强实践教学和学生就业能力培养;要探索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培养学生具有多样业务能力,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自如地、及时地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要培养学生的信息获取、判断和使用能力,能够有效地获取信息,批判地、适当地评价信息,准确地、创造性地使用信息;要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和交往能力,在与他人交往中能准确流畅地表达自己观点和意图,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协作共事;要培养学生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能力,融入团队、真诚待人;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勇于面对挑战,敢于提出疑问,善于思考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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