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发[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宜昌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宜昌市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是实施第三步战略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编制宜昌林业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宜昌,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时期建设成就和经验
“十五”时期,是宜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也是宜昌林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依法治林,科技兴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市荣获“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光荣称号,市林业局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全省红旗林业局。
(一)主要成就
1、“十五”计划全面完成,林业投入持续增长
五年来,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186万亩,封山育林797.43万亩,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190.2万亩,有林地面积达到2164.5万亩,活立木蓄积达到了32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不含灌木林)达到48.5%,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23%,林业社会总产值达到30.5亿元,全面完成了“十五”期间的各项计划任务。
五年来,全市共到位各类建设资金22.02亿元,其中,中央林业投入13.76亿元(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1.91亿元、国债资金3.64亿元、中央财政专项事业资金6.02亿元、其它国家预算内资金2.19亿元),省级林业投入0.82亿元,林业利用外资总规模6.63亿元,其它资金0.81亿元。
2、造林绿化面积扩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全市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围绕“一线两区”和三峡绿化带建设,采取停、封、退、造、改、迁“六管”齐下,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不断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农田林网建设和城市林业建设,森林面积大幅增加,林种结构更加优化,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五年来,全市累计义务植树4132万株,建成绿色通道5758公里,占已通公路55.16%,建成农田林网2.48万亩。实现了“三增三降”目标,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分别上升了95.2万亩、143.5万亩和4.55个百分点;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模数、土壤流失总量分别下降了8.53%、14.22%和15.56%。
3、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工程管理不断规范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市共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154.5万亩,其中封山育林118.7万亩、飞播补植管理31.9万亩、人工造林3.9万亩;共关闭木材加工企业177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5672人,其中一次性买断安置2306人;工程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累计调减木材采伐指标322.05万立方米,减幅达55.8%;健全了市、县、乡、村四级森林管护网络,建立县级森林管护总站9个、乡镇级森林管护站(所)96个、管护片757个、管护点1419个,落实管护人员2935名。工程区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林区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达核销债务资金1.98亿元,涉及企业35家。与此同时,我市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造林资金共3261万元,并已获国家批准免除或停息挂帐该项目资金。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共到位天保工程资金29279万元,其中:国家财政专项资金20346万元,基本建设资金8933万元。
(2)退耕还林工程。全市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43.07万亩,其中:坡耕地还林72.17万亩,荒山造林70.9万亩,粮食、现金、种苗补贴等退耕还林政策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全市共到位退耕还林资金4.36亿元(含粮食折款),其中种苗费0.64亿元,现金补助0.32亿元,粮食折款3.40亿元。全市有22.5万农户、88.5万人从中受益。目前,退耕还林工程已经成为全市植树造林的主体工程,工程的实施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