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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促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3、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与方法不动摇。总结完善人口计生法制建设和生育文化建设等基本经验,全面提升“三为主”水平,认真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新问题。

  4、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坚持实行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不动摇。把完善工作新机制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紧密联系起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目标。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要率先全面建立起工作新机制;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县市区,要强化措施,创造条件,尽快建立,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健全以党政主导为核心的综合决策制度体系

  (一)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综合决策、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综合考核,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每年安排一至二次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部署工作。相关部门在落实重要政策措施,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尤其是在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户籍制度改革、社区管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方面,要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促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加强区域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以人口老龄化、婚配比例失衡等人口结构性矛盾为重点,深入研究低生育水平条件下的人口发展规律,特别是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规律,认真做好与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城市人口发展规模和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要把战略研究与行动计划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二)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联系点,实行分管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一岗双责”。下一级党委、政府每年年底要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提交本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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