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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1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1号建议的复函
(渝农发〔2007〕213号)


唐双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重庆市农展中心管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第1261号)收悉。感谢您对“三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重庆市农展中心目前的体制是归属市农科院管理,部门预算由市农科院统一代编。在市农科院的689个人员编制中,已包含了农展中心的人员编制,财政除了保障基本人员经费外,还按照公益类科研院所标准,安排8000元/人的公用经费,作为日常开支经费。

  2005年市政府以《关于组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的批复》(渝府〔2005〕264号)文件批复设立市农科院,明确新组建的市农科院为正厅局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为市农业局。而市农科院部门预算经费按科研单位纳入市科委管理,未纳入市农业局部门预算管理。建议协调市科委将农展中心管理运行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关于您提出的农展中心由于客观原因,运行成本高,农科院无力承担的问题,我们认为,代表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农展中心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地理位置相对较偏,目前的运行完全靠市场运作来维持的确有一定难度。为此,我局在2006年市级农发资金专项安排100万元用于市农展中心运转及维护,弥补了农展中心的一部分运转经费。市财政局已在《关于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渝财复〔2007〕540号)中表明,对于农展中心的运行,农科院应当一方面积极加大市场运作力度,另一方面将农展中心的运行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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