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汕府办〔2007〕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
汕头市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深化安全生产重点难点攻坚工作,切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3月6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服从、服务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围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任务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减少事故总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总量下降1.5%;其中,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11人、259人、15人、1人以内;重特大事故起数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进一步下降。
三、工作重点。
2007年我市安全生产要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责任目标,狠抓各级责任制的落实。一方面,狠抓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各级政府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市与区(县)、区(县)与街道(镇)在3月底前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层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预警制度、公告制度、约谈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另一方面,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省驻汕企业及市属企业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