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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客运企业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大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活动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主城区专题宣讲大会

  4月22日,在人民大礼堂广场召开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主城区专题宣讲大会。

  同日,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除主城各区外)组织在本地区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活动

  1.片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由市政府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安监局、市农机局、市监察局配合,在渝西、渝东、渝东南3个片区分别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题会议。

  2.区县(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安监、农机和监察等部门,召开由部门、乡镇、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群众参加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乡镇、街道也要召开以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

  3.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4.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讲会议。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千里行采访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市文化广电局等部门配合,组织市内各媒体记者,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及大宣传活动进行实地采访报道,扩大活动影响。督促各媒体设立专题栏目对整个宣传活动中的相关情况及时报道。

  (四)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由市教委牵头,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配合,以“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的班会、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以“小手牵大手”带动市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的普遍提高。

  (五)市、区县(自治县)总工会要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技能专项竞赛活动。

  (六)市、区县(自治县)共青团组织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青年志愿者深入街道、乡镇、行政村、社区、学校、车站码头等地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举行交通安全文艺节目表演,上街协助交警执勤,倡导市民养成文民出行的良好社会风气,纠正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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