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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7年4月22日至7月29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养成交通文明习惯,达到道路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努力打造“平安重庆”。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周慕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艾 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健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健康  市安监局局长

      张志维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孝来  市交委副主任

  成 员:樊启林  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杜黎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谢华俊  市国资委副主任

      赵为粮  市教委副主任

      郑如彬  市市政委副主任

      张建新  市总工会副主席

      彭 烨  团市委副书记

      方 俐  市妇联副主席

      杨清明  市文明办副主任

      陈明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建生  市农机局局长助理

      陈洪刚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何宗海  市运管局副局长

      谭 卫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管局(电话:63753467、传真:63753470)。

  主 任:陈洪刚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

  副主任:禹 信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

      代 伟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何建平  市安监局安监二处副处长

      胡昌荣  市交委安全监督处处长

      崔 路  市公安交管局宣传处处长

  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属重点客运企业开展大宣传活动,并制定大宣传活动的考核办法。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干部作为专职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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