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组织作用,提出社区安全建设标准,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和广度,完善社区安全系统与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十)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要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危害的隐性和潜在性、致病过程的慢性和滞后性、突发事件的烈性和灾害性、伤害的广泛性和严重性等特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一支合格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检查监测队伍,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依法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降低危害,督促达标;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危害源;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督促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编制职业卫生发展计划,提出职业危害防治目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加强职业危害监测治理,提高整体职业卫生水平。
(十一)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责任,把中小企业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消除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死角。严把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关,按照有关标准,有计划地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评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制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备安全资格或未按规定配置具备安全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认定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据《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从事矿山开采、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定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十二)完善安全产业发展机制,促进安全产业发展。
按照安全生产和安全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机整合、有效利用安全产业发展资源,优化布局,促进安全产业向规范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制定安全产业发展政策,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产业发展机制,加强质量监管,淘汰落后产品,规范安全产业市场运作和销售服务,开展安全产品各环节的区域联合与合作,吸引各种科技资源和生产资源投入安全产业发展,促进安全产业研发、生产、销售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