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加大对超量储存和超能力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
民爆器材:大力发展民爆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实现民爆器材自动化生产。优化民爆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储运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筑业:建立建筑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加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道路交通: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以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基础建设,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长江(包括三峡库区)等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加快长江干线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
铁路运输:加强铁路安全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实施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改立交道口工程,在主要繁忙干线建设集安全监测、信息传输、预测预警和抢险救援于一体的行车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在其他干线推广应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初步形成主要干线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成全路综合移动通信系统和功能完善的铁路行车安全保障体系。
民用航空:加快空管设施建设,提高航班的飞行指挥和监控能力。加强航空保安系统建设,在航班运行的机场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加强航空事故调查队伍、安全科研机构和安全技术鉴定实验室建设。建立和完善飞行、机务、空管、机场、公安等培训基地。建立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的一体化管理。
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人数。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体系更新机制和社会服务平台。
一是加快安全生产地方立法工作,联系实际,制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配套法规和实施办法。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平台,识别和确定本级、本区域、本行业现行适用和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编制现行适用和废止法律法规目录。三是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对缺乏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确实需要标准的,及时提出和组织编制地方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形成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更新机制,定期公布现行适用和废止标准目录,防止误用。四是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调性研究。五是建立现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库,提供社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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