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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廉洁徐州”活动的意见

  (六)构建严密高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发挥各监督主体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坚持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组织、财政、审计、人事等部门互通情况。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促进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建立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机制。严格执行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诺廉述廉评廉考廉、任前廉政谈话、信访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七)积极拓展监督新途径。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督,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巡查。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广泛采集廉政信息,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监督。创新完善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促进基层干部勤勉尽责、廉洁自律。
  (八)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案件。积极推行和完善“1+4”办案工作法,不断扩大办案的综合效应。
  (九)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查处和纠正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和坑农害农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行以“下基层、面对面、答疑惑、解难题”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下访,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
  五、创建工作管理和评价激励
  (一)全市创建工作实行市、县(区)两级管理和归口管理。1全市创建工作由市创建廉洁徐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 2各县(市)区的创建工作由各地党委负责。3市级机关各部门创建工作由市级机关工委负责。4教育系统的创建工作由市委教育工委负责;政法系统的创建工作由市委政法委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创建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5驻徐部省属单位的创建工作由所在党委(党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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