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07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7]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2007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内按期完成。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日
关于2007年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安排意见
(市发改委 二○○七年四月)
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市政府确定2007年为人民群众办12件实事。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29万名学生杂费,继续救助经济困难家庭2万余名学生上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542所学校的29.19万名学生全部实行免杂费教育。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2.3万名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非寄宿生乘校车交通费,对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2000名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
二、实现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80%覆盖,村卫生室改造全部完成,方便群众就医。(一)继续抓好“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年内覆盖率达到100%,参合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各级财政对参合农民补助达到人均40元。(二)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并实施全市及各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年内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处、服务站80处;再建成1-2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诊总数的40%以上。(三)年内改造村卫生室400处,全面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改造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民政、财政、人事(编办)、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人口计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高新区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