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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7]0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员工作责任制

  第一条 为确保“中国宜昌”门户网站正常运行,其“政务公开、为民服务、公众参与”三大功能不断完善,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以下简称内容保障工作),是指对网上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网上公布的服务事项及时办理和回复,对网上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和答复。

  第三条 内容保障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人管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授权统一负责“中国宜昌”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其它市直相关部门是内容保障工作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内容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秘书科长)为内容保障管理员。

  第四条 管理员应优先做好“中国宜昌”门户网站主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一)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中国宜昌”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1号)要求,及时更新、报送门户网站栏目相关信息内容;(二)管理本县(市区)、本单位领导信箱,每天定时查看领导信箱,及时汇报、处理、回复公众来信;(三)做好门户网站主站提供的电子邮箱管理工作;(四)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地为内容保障部门责任人当好参谋助手。(一)根据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要求,制定本部门电子政务建设方案,提请责任人决策;(二)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部门应上网的信息,并做好初审工作;(三)根据完善网上办事的要求,及时提出优化内部工作程序的建议;(四)协助责任人推动本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五)按照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本部门应用系统的开发,推进网上办事;(六)做好本部门电子政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推进电子政务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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