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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7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失效]

  (四)继续开展其他卫生创建活动,切实抓好“细胞工程”建设。在坚持高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各级卫生单位、无吸烟单位、农村先进自来水厂的创建活动。对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定期进行复查,各区(市)县对已建成的市级卫生集镇要进行一次复查,对工作滑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经市级复查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二、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实施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在血防重疫区村全面普及卫生厕所。邛崃、蒲江、大邑三个项目县(市)要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强化部门合作,做好项目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7800户卫生厕所的年度改厕任务。
  (二)积极整合相关项目,推进“三改一建”进程。未开展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的其他郊区(市)县要根据本地改厕工作现状,制定本年度的改厕计划,落实一定的改厕专项经费,积极协调国土、环保、农业、民政等部门,整合土地整理、水环境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移民工程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引导农民和养殖经营户修建沼气池或化粪池,使新建农房无害化卫生厕所达100%,各建成改厕示范村1-2个;同时推动农村改厨改圈进程,预防各类人畜共患病及其他疾病。
  (三)加快农村改水进程,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要以提高农村自来水覆盖率为主要目标,安排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解决农民饮水难的问题。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建立完善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网,定期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卫生安全评价,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为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和卫生防病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建立完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长效机制。各区(市)县要结合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和当地卫生村镇创建工作,采取政府号召、基层组织、农民参与的方式,以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为突破口,以田边、路边、沟边、河边、院落边垃圾清运和重点河道、沟渠疏淘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要加大对农村自来水厂(站)、垃圾收集箱、净化沼气池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做到统一收集、集中运输和卫生处理,逐步探索和建立农村居民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和长效卫生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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