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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外汇局:负责对我市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汇总、筛选和分析市内金融机构报告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和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和指导我市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洗钱工作。
  牡丹江银监分局:协助人民银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对我市银行业执行反洗钱规定实施监管。
  牡丹江海关:加强对我市进出口贸易过程中的货币、存折、有价证券以及金银制品的进出境监管、查验,防止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信息共享和合作的工作方案,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是:掌握我市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洗钱活动的手法、规律和特点等的研究,并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和项目等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组织做好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或全体联络员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召开,并在每次全体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分送各成员单位;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统一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包括: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洗钱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反洗钱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针对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洗钱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附件:牡丹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牡丹江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靖殿元 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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