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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水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提高水稻单产的目标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我市水稻单产提升工程的工作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我市水稻平均亩产从目前的498公斤提高到520公斤,其中杭州东北部水网平原区65万亩水稻平均亩产从目前的512公斤提高到540公斤,杭州中部丘陵区40万亩水稻平均亩产从目前的498公斤提高到520公斤,西南部山区20万亩水稻平均亩产从目前的460公斤提高到485公斤。
  (二)水稻单产提升工程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
  1.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实施“沃土工程”,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扩大“经济绿肥”种植面积,增施有机肥,提高农田质量和生产能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1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每年实施市级示范项目5万亩。市财政每年安排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建设专项资金1500万元。
  2.抓好粮油产业带和园区建设。“十一五”期间,建成杭州东北部和富春江沿岸2条粮油产业带,建成高标准粮田60万亩,粮食复种面积扩大到75万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产品优质化率达到99%以上,并建成粮油示范园区8-10个,在财政资金扶持上予以倾斜。
  3.推进种子工程建设。加快高产品种的引进和选育工作,每年筛选出2-3个新品种进入示范或推广阶段。突出主栽品种,加大工作力度,统一组织推广中浙优1号、秀优5号、秀水09等重点高产和超高产品种,每年新增5万亩以上。加快品种更新步伐,抓好良种提纯复壮,因地制宜推广高产良种,每年更换和更新30%的用种,提高我市良种水平。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水稻良种水平达到99%以上。市财政在每年安排的种子种苗工程600万元专项资金中优先安排水稻种子工程建设。
  4.全面推广高产关键技术。每年增加20万亩单季稻“五改”技术推广面积、新增25万亩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高效防控技术推广面积、新增2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市财政每年安排水稻高产关键技术推广应用资金30万元,并将其列入市农业新产品开发、科技推广扶持项目资金。
  5.组织开展统一服务。大力扶持各类粮食合作和专业服务组织,在农机、植保、供种等重点生产环节开展“五统一”服务,解决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实际困难,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到2010年,建成市级“五统一”服务示范点30个以上,示范面积5万亩以上。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示范点建设资金40万元,并将其列入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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